昨晚去看了万芳的房间唱游演唱会,回到家已接近午夜。今早醒来,恍若隔世,觉得昨晚发生的一切好像梦境一般。万芳的歌声,永远让我迷醉。曾经一段时间,房间里总是没日没夜地放着她的所有专辑。一个歌迷对万芳说:我们永远爱你,因为你就是我们喜欢的女孩子的样子!是的,她的率真,她的可爱,她的个性,她的坚持,不都是我一直喜欢她的原因么。
这是一场很特别的演唱会,没有华丽的服装或眩目的灯光,舞台上从头到尾只有她、吉他手、管风琴手。演出地点很特别,在余姚路一个巷子深处的四楼,整个场地只能容纳三四百人。演出形式很特别,舞台上的她会走下来,坐在歌迷中间,跟大家一起唱歌,没有任何的距离感。她要求灯光师把观众席的灯光打开,以便看清歌迷和我们交流。
在看这场特别演唱会之前的晚餐经历也颇为传奇。话说大约1年前,我和几个好友去看话剧,途中在久光底楼的一家小餐厅匆匆吃了简餐。昨晚第二次去那边,里面的服务员一下子就认出我来了,她竟然还记得我1年前来的时候点的什么,真是让我莫名感动了很久。她说:我们这个餐厅每天人来人往的,也不可能记住每个人,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就认出你了。同行的好友也很讶异,瞪大眼睛看着我说:你好像没有什么特殊的阿!哈哈。。。只能说缘份、记忆都是很奇妙的东西。打电话给郑蕾告诉她这个传奇的事情,并问她还记不记得这个餐厅。没想到郑蕾的记忆也很惊人,竟然能准确说出餐馆的名字,我可是靠着方位感才找过去的。
另外,今天是一个朋友的生日,happy birthday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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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,我昨晚是听着《新不了情》入睡的你失眠啊,居然这么早写文字下下周去上海陪你吃你想了很久的重庆火锅哈
我擅长记一些极其边角料的细节。我是不是应该过去这个餐厅应聘啊,跟服务员拼一下谁记性好。。。
她应该喜欢你这样的男孩…
刘爷~没有想到记得你的服务员还真不是一般的多哦~~~
我在努力回想哪些人可以让我见上一面,记住一年。一时还真想不起来了。感觉排在我前面的一条留言是酸溜溜的:D
还是大哥人品好啊!!
厉害啊
你现在很能写的嘛,恭喜